交通运输部:做好新时期海上搜救工作,促进我国海上搜救能力的提升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我国海上搜救体系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我们注意到,9月底的政协双周座谈会专门就此进行讨论。请问,从建设海洋强国角度来看,我国的海上搜救体系目前有哪些亟待完善的方面?未来海上救援体系发展有何规划?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谢谢您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上搜救工作,9月28日全国政协双周座谈会以“推进国家海洋救助保障体系建设”为主题进行协商交流,这是全国政协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将极大促进我国海上搜救能力的提升。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上搜救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在应对海上突发事件、保障民生福祉、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们平均每天从海上救助40余名遇险人员,成果十分明显,但海上搜救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体现在:

一是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我国尚未颁布国家层面海上搜救的专门法规,参与搜救各方的法律定位、权利责任、处置程序等缺乏法律依据。二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亟待完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地方搜救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不够。三是属地为主责任落实参差不齐。地方政府对海上搜救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级搜救机构普遍存在编制、经费落实难的问题。四是海上搜救能力不足。我国深海远海搜救能力亟待提升,应对重大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经验还有不足,内河非水网地区水上搜救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五是国际合作潜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海上应急搜救国际合作平台还需要完善,国际交流合作频次较低、深度广度不足。

海上搜救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我们将以此次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召开为契机,继续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凝聚共识,切实做好新时期的海上搜救工作。一是服务国家战略。持续加强海上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更好服务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实施。着力打造海上应急国际合作平台,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地方搜救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搜救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装备设施,完善应急反应体系。三是提升搜救能力。强化海上救援基地、航空器、远洋救助船舶及深海扫测打捞装备建设。加强内陆水上搜救规划,推进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机制建设。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综合应急联动体系和军民融合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救助人员的薪酬体系,打造一支精干实用专业的海上搜救队伍。五是完善保障机制。推动加快海上搜救立法进程,实现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搜救补偿和激励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

同时我也在这里呼吁,希望大家持续关注海上搜救事业发展,广泛宣传海上搜救成效,共同营造全社会支持海上搜救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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