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一直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力求“抓前”“抓早”“抓小”

     【工人日报记者提问】接近年末,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又将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涉及农民工多,请问交通运输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方面有何具体行动?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近年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分布范围广,吸纳了大量的农民工兄弟参与工程建设。促进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工收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是建设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也是交通运输发展惠及民生的直接体现。

  交通运输部一直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力求“抓前”“抓早”“抓小”。

  一是加大日常督查力度。我部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双随机”原则,今年以来组织工作组对广东、安徽、新疆、西藏、山西、辽宁等省(区)建设项目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总体较好。

  二是做好重点时段的跟踪督导。每年年底是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完工和农民工工资结算的高峰期。今年10月,我部印发《关于提前做好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切实做好元旦、春节等重要时点的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交通运输部还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三是着力构建治欠保支工作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一直以来从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入手,坚持先签合同后用工,临时或短期聘用的农民工也应签订短期临时合同,将工资支付纳入合同管理。指导和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和落实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卡直接发放工资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举措。

  四是注重形成工作合力。交通运输部按照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机制和要点,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2017年工作要点》《治欠保支三年行动(2017-2019)》《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开展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通过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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