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宇:建议提高《著作权法》中50万元的赔偿上限

刘红宇,1963年生于重庆奉节,1985年和1998年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并于2003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获经济师职称。1992年创办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成为北京市律师界第一位女性全国政协委员。2008年作为首次亮相的新阶层人士,出席全国政协新闻发布会并发言;2018年作为首批亮相“委员通道”的政协委员,就“司法体制改革对律师执业环境的影响”回答中外媒体提问。

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北京市人大代表,是北京律师界第一位市级人大代表,2017年同时担任北京市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常委。

中国妇女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执委,成为我国律师界史上第一位女律师执委。
刘红宇同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行走中国公益俱乐部副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LPC(法律实务教育)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硕士生兼职导师,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第一届、第二届建言献策小组政法组成员,第三届建言献策专家组成员。

刘红字从业24年以来,致力于金融、证券、资本市场及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服务,广受客户好评。负责律师所的管理工作,使之成为国内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专研专业技能,发表大量著作,热心社会公益,设立助学基金,承载社会责任。发挥专业技能,解决社会矛盾,反映民生问题。多年来积极参政议政,积极履职。是新阶层的领军人物,无党派代表人士,及律师界的优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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