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短视频大会征集展播活动

简介[详情]

关于短视频、短片推优展播活动的通知

中央及各省(区、市)广播电视台、网络平台、影视制作单位、高校

  为促进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节目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加强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不断推动创优精品节目竞相涌现,为会员单位搭建优秀案例观摩学习平台,经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同意,微视频短片委员会拟联合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厦门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国各会员单位及有关机构征集微视频短视频短片作品、优秀单位及个人,12月初在厦门2020年短视频大会上组织展播展映。

  此次大会开展短片与短视频两大单元的推选征集,将由国内权威监管机构领导与业内学界的知名专家共同评审。短片单元分为网络电影、网络剧、电视栏目剧等专业内容,展播年度最佳摄影、剪辑、编剧、导演;短视频单元分为垂直领域、个人、技术、机构等几大类,展播最佳新闻资讯/生活/科技/文娱/人物纪录/剧情/动画/公益广告/形象宣传/MV等内容,年度最佳创作者、新锐创作者、创意剪辑及工具应用,年度最佳制作单位、传播平台、社会责任机构及MCN机构;大学生作品单独展播。各单元类别推选最佳、优秀等作品及最佳单项,颁发相应证书,促进全国影视短片、微短视频的生产创新与行业繁荣,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好作品以及一批优秀单位、团队与个人。

  推优展播条件及方法

  一、作品推优展播条件(附表一)

  1、推荐作品导向积极、立意新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主题鲜明,反映时代风貌与当代精神;艺术有表现力和感染力,制作能达到广电机构和网络平台播出技术标准,短视频即时性强、交互性强、共享性强,技术应用效果好,传播效果好;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宗教色彩、种族歧视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作品为2019年、2020年在电视台或网络平台中播出的原创作品。

  2、征集展播短视频在互联网平台播出,单片在5分钟以内;网络电影在互联网播出,时长10分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题材不限;网络短剧在互联网平台播出,单集5分钟以上且30分钟内,题材不限;电视栏目剧须是根据现实生活题材创作的、组织群众表演的、以栏目形式播出的故事剧,不同于新闻纪录片,纯片(不含主持人)应在15分钟以上,原则上不超过45分钟。

  3、各单位以播出频道或平台或承制机构为单位,具体每一小类限送5件以内作品,并认真填写作品展播申报表附表一;平台类机构、高等院校选送作品做好初选推荐工作,单独报送协会秘书处。

  4、作品按以下要求报送:

  (1)电视播出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原始作品,用高清设备拍摄,画面分辨率为1080p(1920×1080)以上,码流不低于50Mbp,MPEG4/MOV格式;用标清设备拍摄的作品,不作压缩处理,画面分辨率为720×576,DV AVI格式。勿出现水印、夹帧、花屏、黑场、声画不同步、底噪过大、画面过暗和过曝等情况,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设置中文字幕。

  (2)网络播出作品:按上传网络原片格式报送。

  (3)三种作品投递方式:上传网盘,将用户名及密码填表报给秘书处;发协会官方公共邮箱,投递邮件标题需注明“某单位+作品”推优;邮寄移动U盘,U盘封面须贴注推荐单位/作者名称,协会将在年会时统一退还或寄回。

  (4)电子文档要求:按作品、个人、单位分文件夹,作品文件标题按“某类型+报送单位+作品名称”,个人类申报表标题按“某工种类型+报送单位+人名”,机构类申报表取名按“某类型+报送机构名称”方式;有多个作品和个人推荐的,按序取标题。

  (5)按申报表附表一要求填写,电子版发协会官方公共邮箱。

  附表:内含三个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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